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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成佛

疯魔成佛

疯魔成佛

作者:唐小豪
分类:都市
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4-09-06 1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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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信息
作品目录

主角叫唐小豪池书瑶的书名叫《疯魔成佛》,它的作者是唐小豪创作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我叫唐小豪,职业是作家编剧,同时也是个天生精神变态和连环杀手。我即将写下的并非是我的自转,而是我的自白。这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迫,因为是有个东西逼着我这么做的。我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只知道这东西将我的意识转移到一个女人体内。我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精神变态的本能,帮助这个女人逃脱追杀。可我认为光是......

精彩节选:

虽然我和周辉小时候关系并不好,但他也是我儿时的伙伴。

周辉的父亲是粤省人,家境殷实,因此周辉从小就是机关大院其他孩子羡慕的对象。

周辉被父母宠上天,要什么有什么,但学习成绩一塌糊涂。

我那时候认为他智力有问题,小学考试竟然能不及格。

加上周辉平日里很傲慢,导致我非常厌恶他。

可那个小先生竟然把我意识转到11岁的周辉体内。

不过没关系,只要头脑还是我的,我还是可以想办法干掉王显贵。

周辉父母招呼我吃早饭,我立即上前坐下拿起馒头就吃。

咽下馒头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

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机关食堂炊事班做的馒头。

1997年我父亲转业复员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馒头。

我安静地吃着早饭,这引起了周辉父母的注意。

我才想起来周辉很活泼,话很多,就像是有多动症一样。

因此,我只能尽量模仿记忆里的周辉。

麻烦的是我对他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

吃完饭,我看着日历,日历上显示的是1993年3月4日。

王显贵杀死第一个孩子的日期是3月14日,那天是植树节。

也就是说,我只有10天的时间来找到他,然后想办法抓住他。

不过,我忽然间想到一件事,那就是王显贵的死亡日期。

小先生的文档里清清楚楚写着他死于1993年7月13日。

7月14日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说王显贵死在我生日头一天。

我第一次对付连环杀手也是在生日7月13日。

难道当年的费金就是王显贵?

小先生是想让我提前阻止王显贵?

我走出机关大院门口时,下意识看向河对岸。

虽然我知道王显贵那个精神变态就在河对岸,但我现在不能动手。

我用的是周辉的身体,万一失手被杀,那就麻烦了。

周辉和我说不定都会死。

我还是得先去学校正常上学,而当时学校距离机关大院步行需要30分钟。

之所以会那么远,是因为原本机关大院在斗城的小北街,旁边就是小学。

后来因为重新建楼的关系,暂时迁到渠河边上,等那边修好还要重新搬回去。

不过等我们搬回去的时候,我已经读初中了。

上学的路上,我看着路边用来挡灰尘的那些剧毒夹竹桃树,儿时回忆不断涌现。

夹竹桃开的花和栀子花很像,小时候不懂还摘来闻,一闻就头晕恶心。

后来才知道,夹竹桃是剧毒。

我沿着河边一直走到川北教育学院的侧门,从那里进入,穿过学院可以更快到达学校。

那时候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走的是这条路线。

除非特殊情况,我不会改变路线。

那时候斗城虽然地级市,但很贫瘠,甚至没通过火车。

整座城市最好的路只有那条从南至北贯穿全城的遂州大道。

公交车也只是在这条路上行驶,所以,我乘坐公交反而比步行慢。

如我所料,当我走到川北教育学院池塘的时候,就看到了11岁的我。

我每天都会6点起床,会尽快出门来到学院池塘。

我会站在那里凝视着平静的水面发呆。

那时候我发呆是因为无聊,我除了读书之外,对其他的事情没多大兴趣。

“唐嘉。”我还是忍不住开口对那个瘦弱的男孩儿喊道。

小时候的我叫唐嘉,改名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嘉字寓意美好,但我的人生并不美好。

为了避免写作时产生混乱,我之后提到11岁的自己会直接写唐嘉。

唐嘉听见我喊他,只是撇了我一眼,然后从池塘另外一侧离开了。

我现在终于明白其他孩子为什么会讨厌我。

不仅仅是因为我独来独往,也因为我看人的眼神里全是蔑视。

我跟在唐嘉身后,保持着大概十米的距离。

我和周辉小时候同住一个小学,是在同年级同班。

五年级五班。

我走到教室,看到门口的牌子,还有其他那些同学的时候,感觉很奇怪。

经常有人在网上讨论说,如果让你回到小时候,你会做什么?

我以前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现在我知道答案了。

我如果回到小时候,会杀人。

进入教室后,我就得做一件以前周辉每天都会做的事情。

那就是找我自己,也就是唐嘉抄作业。

五年级对我来说是个关键点,因为正是那时候让我彻底意识到我需要改变。

原因是我无法改变我生活在人类社会这一事实。

既然必须要在人类社会生活,我就需要被迫融入群体。

而我融入群体的第一步,就是每天拿出作业给同学抄。

在五年级之前,我是从来不会给任何人抄作业。

那时候我觉得,我读的是弱智小学,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全是弱智。

虽然我迈出了这一步,但接下来我开始尝试着模仿别人的行为显得更为怪异。

这最终导致上初中前,我被父母送去特殊学校待了几个月。

我在抄唐嘉作业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观察11岁的自己。

哪怕是我自己在看自己,但也觉得真的很奇怪。

眼神空洞无神,对周遭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安静得就像是个死人。

不过,其他几个同学聊天的内容吸引了我。

他们在讨论最近有两个孩子丢了,听他们父母说是人贩子拐走了。

我记得以前还在小北街住的时候,不时就会看到有人骑着三轮车敲着锣沿街呼喊。

三轮车上挂着一块布,布上有孩子的照片,布上还写着孩子的名字、身高体重之类的信息。

这些三轮车夫就是丢失孩子的家长雇来的。

车夫要做的就是沿街呼喊,吸引人的关注,寄希望用这种方式找到孩子。

我下意识问他们失踪的孩子多大岁数?

得到回答是丢失的两个孩子就是我们同年级的,分别是一班和三班的学生。

也就是说都是11岁。

我警惕起来,死在王显贵手里的孩子平均年龄也都是11岁。

难道王显贵提前动手了?

还是说他以前就作过案,只是案发后没有将他与之前的案件联系在一起?

我无法从这些孩子口里知道详细的情况,只能想别的办法。

就在我抄完作业准备回座位的时候,唐嘉却是开口了。

“你今天感觉很奇怪。”

我看着唐嘉然后挤出个笑容。

我从小就很敏感,也很敏锐。

但这时候的唐嘉能发现周辉不对劲也未免太敏锐了。

接下来整个上午,唐嘉都盯着我。

被小时候的自己用那种眼神注视着,真的很不舒服。

可以说是毛骨悚然。

中午放学后,我还得赶回去吃午饭。

那时候的作息时间和现在不一样,中午12点放学,下午2点半上学,傍晚6点放学。

所以,中午必须回家吃饭,离家近点的还能睡个午觉。

我原打算去小北街警察局门口看看。

我记得很清楚,那里会张贴告示,寻人启示或是认尸公告。

那个年代正值改革开放第四阶段,虽然年年都在严打,但罪案还是频发。

那时候最常见的恶劣犯罪就是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抢劫杀人。

我原本只是想去碰碰运气,看看是不是能有点收获。

谁知道,刚走出校门我就遇到了李阿姨,就是周辉的妈妈。

我其实还没有完全适应,所以,我并没有意识到现在她是我妈妈。

因此,我直接从她面前走了过去。

李阿姨一把抓住我,抱着我亲了一口,说我又在逗她玩。

直到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我开始提醒自己,我现在是周辉。

我就差点没把我是周辉四个字写在瞳孔上了。

李阿姨是来接我去百货公司吃饭的,因为她在那里上班。

百货公司这个词在我听来太遥远了,远到就好像隔了一辈子。

那时候斗城就一个百货公司,都得托关系才能在那里上班。

恐怕你们猜不到我这顿午饭吃的什么吧?

方便面!

那个年代,方便面还是个稀罕物,价格并不便宜。

周辉的家庭条件可以让他每天都吃方便面。

虽然放在现在来看,这句话很搞笑,但在那个时候却是真的。

我看着李阿姨眼里的宠溺,还有我面前的方便面,我有些哭笑不得。

就在我吃面的时候,李阿姨告诉我,从今天开始,她会每天来接我放学。

因为周辉的爸爸周乾说,最近真的有好几个孩子失踪,警方已经展开了大规模调查。

饭后,我躺在百货公司值班室的床上回忆着。

我只能想起,好像那时候我爸在吃饭时提过有孩子失踪,并让我注意安全。

就算是那样,我父母也不会接送我放学。

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我不会被伤害,只会伤害别人。

毕竟那些与我发生冲突的同学下场都很惨。

我曾经还把一个试图霸凌我的同学踹下楼梯,让他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我父母为此给人家道歉赔钱,我也被我爸吊起来打。

没有夸张,真的是吊起来用皮带抽。

可我就死不道歉,我不会向那种杂碎低头。

所以你们想想,我在学校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几乎就是个半透明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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