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小蔓陆平知的小说叫做《花甲之年,我和儿媳一同离婚重启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血腥玛丽写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陆平知退休后,每天早出晚归。每次问他就说和同事去钓鱼了,可我这半年连根鱼骨头都没见着。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他在公园和一个女人牵手散步,说说笑笑。我想,这倒霉日子我是再也过不下去了。提了离婚后,老头子负气离家出走,儿子也指责我没事找事。看着他不明是非的嘴脸,我只想冷笑。乖儿子,你都要没老婆了,还来管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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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退休后,陆平知每天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迟,完全是把家当旅馆。
而我和他同样的作息时间,但过的完全是另一种生活。
每天不是打扫家务,就是洗衣做饭,有时还要帮忙带孙女。
孙女我是乐意带的,毕竟她聪明伶俐,俏皮可爱。
在这个家,最关心我的就是她。
趁着这次退休,我也想体验一下陆平知那种甩手掌柜,自由自在的生活。
说干就干。
本来为陆平知搭配好的衬衫长裤,被我一股脑扔进了衣柜。
以后搭配衣服这种活,我再也不替他干了。
没有功劳,没有苦劳,还要被他当作理所当然。
翌日清晨,天还蒙蒙亮,我刚睁开惺忪睡眼,就发现床边站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
「小蔓,你给我搭配的衣服放哪了?」
陆平知刚出声,就把我吓了一大跳。
尽管我已经尽力忍住内心的怒火,但语气仍旧算不上温和。
「陆平知,黑灯瞎火的你站我床头,想把我吓死吗。」
「还有,以后搭配衣服这种事你自己干,我不会再帮你了。」
我没有好气地侧躺过身,不看他。
其实这几十年,有早起习惯的一直是他。
也是他嫌弃外面的早餐不卫生,所以我每天都得早早爬起来为他准备早餐。
我不但牺牲了自己的睡眠时间,还把他的嘴越养越叼。
普通的白粥咸菜已经满足不了他。
为此,我还特意报班学了各式各样,天南海北的餐点,都快把自己练成了一个早点大师。
「你怎么了?一大早就吃了火药似的,帮我搭配一下第二天穿的衣服又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
陆平知说得理所当然,语气里还透着几分委屈和愠怒。
「既然不会浪费多少时间,你怎么不自己干,我是你娶的老婆,又不是你花钱雇的保姆佣人。」
「别把我的付出当作理所当然。还有,以后我不会再早起给你准备早餐了,要么你自己做,要么你去外面吃,反正老娘不伺候你了。」
我转身与他对视,只见他眉头微蹙,脸色阴沉,气得胸膛起伏。
也是,他在家专制惯了,习惯了低眉顺眼的我。
如今我支棱起来,跟他对着干,确实令他大跌眼镜。
陆平知被我怼得无话可说,扭头就走,把卧室门摔得震天响。
他这个人就是两面派。
在外一副大方得体的老好人形象,在家却要做那个不可一世的霸主,谁也不能顶撞他。
以至于这么些年,外人都羡慕我能嫁给陆平知这个温柔体贴的好好先生。
唉,个中滋味只有局中人才能体会。
昏昏沉沉中,我又睡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早上八点。
橙色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粉色印花被单上,一派温馨祥和的氛围。
刚出卧室,我就看到陆平知跟一尊大佛似的,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动不动。
我看了眼桌子,空荡荡的,看来是饿着肚子在生闷气。
真行,宁愿干坐两个小时,也不舍得动一下他金贵的双手。
「终于知道起床了,你六十的人了,还要学小年轻睡到日上三竿吗?」
我扫了眼过去,将陆平知的愤怒和怨气尽收眼底。
「呵,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你也是六十多的人了,还想学三岁小孩让人喂饭吗?」
「你有手有脚,凭什么我要伺候你一辈子。」
陆平知被我气得面红耳赤,可嘴上依旧不饶人。
「洗衣做饭不就是你们女人的义务吗?你真是越老越糊涂,简直不可理喻。」
「陆平知,睁眼看看新世界吧,如今新中国都成立七十五周年了,还想用裹小脚那套传统思想束缚女性吗。我真后悔醒悟得太晚。」
这天早上,我和陆平知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