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才知,上门老公竟是京圈太子爷》是四月朝阳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姜娆霍煜承,内容主要讲述:“姜娆我恨死你了!”黑暗深处,男人发疯似的搂着我。想当初,他不过是会所里最下等的人,任我差遣!一次算计,我和他出现在同一房间,众人嫌恶的眼神下,我这个不可一世的京圈大小姐,不得不和他领证结婚,成了圈子里的笑话。我恨他,厌恶他,作践他…可他一如既往的站在我身后,就像最忠诚的仆人一样。就在我慢慢爱上他时......
第10章
从医院离开时,我的心情还可以说得上是喜忧参半。
虽然未来的像是巨石压在肩上,但也算是看到了微薄的希望,有了重新开始的勇气。
不过这点难得的喜悦在大门打开的一瞬间跌入谷底。
霍煜承正坐在客厅,听到声响就抬眼看了过来。
他正戴着一副防蓝光的平光眼镜,视线透过镜片,看起来尤其的冷。
他没问我去哪儿,只是语气平淡的开口。
“我有工作交给你。”
霍煜承没有半点儿考虑我意见的意思,语气平淡的下达了通知。
“你做我的生活助理,帮我处理家里的琐事。”
“每天我会给你行程表,你负责我的穿着,提前熨烫衣服准备配饰,不要出错。”
霍煜承冷笑一声,随口激将:“以姜大小姐的出身,不至于连个正装都搭不明白吧?”
我冷冷一扯嘴角。
这些上流圈子里琐事尤其的多,任何细小纰漏都可能被人在背后看低。
霍煜承出身低微,虽然如今身为首富,但对这些对外的零碎细节,也不过是靠着之前在会所和姜家的耳濡目染才有些了解。
但我自由受的就是贵族教育,什么人用什么礼节,穿什么衣服,该让他们看到什么,几乎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天然的信息差就摆在这儿,我确实存了专门让霍煜承出丑的心思。
可惜那点搞事的小九九还没实行就被点破,要是还在这么简单的事儿上耍手段,倒显得我小肚鸡肠了。
一波试探过后,霍煜承锋利的下巴一抬,示意我去看客厅角落。
“之后我的快件都会寄到别墅,文件不要拆封,其他快递你看着处理。”
霍煜承像是想起什么,不太满意地皱了皱眉:“没用的东西就扔出去,别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往我眼前放。”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取快递的佣人显然也知道霍煜承的性格,文件和箱子分门别类,甚至按大小叠的整整齐齐。
好绝的资本家做派!
我冷哼一声:“如果我没记错,我拿的是情人的工钱吧?”
霍煜承摘下了平光镜,一双眼睛略显阴翳地看了过来。
我抿了抿唇,态度仍旧没有半分软化退让:“熨烫衣服整理快递,霍总是雇不起佣人还是保姆?需要我这么个情人身兼数职?”
话音落下,整个客厅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已经做好了霍煜承大发雷霆的准备,却没成想他对上我的视线,半晌反倒是牵出个森冷讥讽的笑来。
“看来姜大小姐是忘得一干二净。”
我现在都快对姜大小姐这个称呼有些PTSD了,自打家里出事,但凡有人这么喊我,那就准没好事。
“或许您还记得那条秋季限定的高定礼服裙?”
预感成真。
我浑身一僵,像大冬天被泼了盆结冰的水,寒意顺着脊骨一路向下,浸入骨髓。
我不记得那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反正那时霍煜承还是雨竹,他虽然领了个象征婚姻关系的小红本,但在我面前,却从未拥有过什么为人的尊严。
那条裙子是秋季的限量高定,一千四百多颗钻石纯人工缝制,全然不能沾水,寄送的时候都连着人台,整整齐齐端端正正,像是个一次性的工艺品。
当时的霍煜承需要每天为我熨烫礼服,我没有给他任何提示,他也理所应得的将那件裙子摘了下来。
我记得很清楚,钻石落了一地,霍煜承跪在地上,顺着地板一步步地膝行过去,散落的钻石装了小小一盒。
他抬头的时候,脸颊肿.胀,嘴角甚至还渗着血。
一声嗤笑唤回了我的注意。
霍煜承似笑非笑:“姜大小姐是想起来了?”
他双手环胸,倚着沙发,神色陡然冷了下来:“姜娆,我说过,这都是你欠我的。”
我闭了嘴,默不作声地走到客厅角落。
霍煜承的快件不多,又大多是被禁止拆封的工作文件,整理起来并不算麻烦。
而在那日客厅对峙过后,我自觉理亏主动退让,几日功夫我与他再没爆发什么争吵,似乎是又回到了之前。
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之下,却像是陌生人一般擦肩而过。
平衡是在一个下午被打破的。
我难得过了几天安生日子,连带着态度也有松懈。
霍煜承的快件一如既往被摆放在角落,我拆开最上边的盒子,从里头拎出个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领带夹。
“这是?”
领带夹没什么使用痕迹,包裹的也很仔细,但包装盒的防伪标已经被撕开,明显不是全新。
我冲霍煜承举起手中的领带夹:“别人寄给你的,要留着吗?”
霍煜承正从文件中抬起头来,只一眼,脸色就冷的像是寒冬骤降。
“谁准你拿它的?想提醒我什么?”
不是?
我一手快递盒一手领带夹,久违的感受到了由内而外的愤怒。
“霍煜承,什么生活助理是你自己说的,快递也是你让我帮你拆的。”
我冷笑一声:“现在倒打一耙,问我谁准我拿?!”
我姜娆就算寄人篱下,也向来不是泥人脾气。
我将领带夹狠狠砸向霍煜承,甩下一声冷哼转身就走。
“谁知道这什么东西,你爱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霍煜承没有出声呵斥。
我将自己摔进软绵绵的粉色大床上,越想越是不对。
委屈愤怒才翻上心头,就被过去的记忆压过。
......我想起那枚领带夹的来历了。
在白马会所,我第一次见到霍煜承的时候,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衬衫,身上别着的,就是这枚领带夹。
当时的夹子还很新,应该是刚刚拆封,在会所斑斓的灯光下反射着贵气的光,只一眼就吸引了大多富二代们的目光。
我还记得当时耳边的调笑。
“这么贵的领带夹?是伺候的多好啊?你往前边站点——”
“这可是姜家大小姐,认识了没?别说一个领带夹,豪车别墅,就没有我大小姐送不起的!”
我浑身泄了力气。
该死的,我举着这个领带夹问他,霍煜承该不会觉得我是在阴阳怪气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