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萧重伍月白的小说叫《宿主佳人》,它的作者是萧重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架空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穿书前系统让我们选技能,我打了个喷嚏,就在变强跟变美之间选择了变态。只因我夸了一句魔尊的脚又白又嫩,魔尊从此不再赤脚。而我,也靠变态走上人生巅峰。...
啊啊啊啊这该死的系统,我只是心里想想,真的不想说啊!
肉眼可见地,萧重把脚缩回来袍子里。
下一秒怒不可遏:「把她大卸八块!」
我一把抱住他的腿:「魔尊!我不是来卧底的,我是来投诚的,我真的烦死那些名门正派了,我觉得您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才是天下之主。」
萧重冷笑:「英俊潇洒?杀人的时候英俊潇洒吗?」
我:「啊不,没穿衣服的时候。」
萧重:「……」
啊啊啊我这张破嘴啊!
萧重捏住我下巴:「你说你要投诚,那你证明一下。」
证明我跟名门正派不是一伙的,这好办,我张口把那些门派从祖宗骂到后代,把我毕生所学的脏话都用上了。
骂到最后萧重皱了眉头。牛头感慨地拍了拍我的肩:「别骂了,太脏了,我都听不下去了。」
好在我保住了小命,萧重说留着我还有用,于是我就被丢到了杂役房。
太累了,我直接睡死过去,醒来的时候……
我变成了一只白猫。
我:「系统,解释一下。」
系统:「这是宿主您的技能哦,变化形态。」
变态……原来是这个意思。
「不对啊!那我那些变态言论是怎么一回事!」
系统沉默了很久:「本性而已。」
别说了。
骂得比我还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