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迟眠靳司洵的小说叫做《他的笼中物》,它的作者是句怂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商业联姻,还真的是讽刺,她第一次回国参加宴会,就被这个所谓的什么沈大少放了鸽子,也只有他敢这么嚣张,公然打脸迟家。二楼休息室,...
“哟,挺热闹的啊!”
身后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回头看着声源处。
男人的怀里抱着两个浓妆艳抹,妖艳的女人,狂妄的笑着,手还不老实的乱摸,和怀里的女人挑逗,调笑,丝毫不顾及周围的人作何看法。
他这么做,摆明了就是要迟家下不来台。
沈父在一旁看着自己儿子的所作所为,脸色铁青,愤怒到了极致,眼睛里燃烧着怒火,鬓角有一条青筋轻轻跳动,气的话都说不出口,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看热闹和笑话的人,却也不少,一个个的似豺狼虎豹,就等着看迟家和沈家的笑话。碍于面子,又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手教训自己的儿子,沈老爷子只能忍着。
“爸,您瞧瞧您,那么大年纪了,还出来瞎晃。”
沈老爷气到哆嗦,说话都喘不上气,手微微颤抖着,指着那两个女人。
“你……你到底要干什么?你们……你们两个给我……给我,滚出去……”
沈斯迦看把父亲气的够呛,到也没在做什么过分的事,推开怀里的那两个穿着暴露的女人,用眼神示意她们出去,他整理了西装的衣襟,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
“哟,这就是我亲爱的未婚妻啊!”
他用狂妄自大,目空一切的眼神,快步朝迟眠的方向走去,从人群中缓缓走过,身上飘出的庸俗又廉价的,浓郁的香水味儿实在是难闻,估计是刚刚沾染上那两个女人身上的气味儿。
迟眠受不了这刺鼻的味道,往后退了退,眉头微皱。
他一步一步的靠近,扯住她纤细的手腕,低下头,在迟眠耳畔呼着热气,压低声音,不可一世的说:
“怎么,我亲爱的未婚妻似乎对我这个未婚夫不是太满意啊””
迟眠嗤笑了一声:
“沈大少爷,你今天的这一出戏,是要让我迟家下不来台面啊!可惜了,我还真就看不上你。”
他‘啧’了一声,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羞辱感,他流连花丛中,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就迟眠这种爱摆臭架子的富家千金,人前体贴,人后虚伪的女人,他又不是没见过这样的。
“看来,我的未婚妻还没学会怎么对你的未婚夫‘顺从,温柔’。”
迟眠用力甩手挣脱了他的束缚,瞪了他一眼,不屑一顾的擦了擦被他碰过的手,听到他一字一顿的说‘顺从,温柔’这四个字,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
“温柔?顺从?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配得上我迟眠,为之沉沦,为之温柔,尤其你沈大少,这种品味独特,庸俗不堪的人,更是不配!”
她嘴角微撇着,高昂着头,眼睛斜视,不屑冷冷的双臂半搭着,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眼角和眉梢都染上妩媚,眼睛透出的和煦而又淡漠的光,让人不敢侵犯。
凌厉,冷漠的眼神,到让沈斯迦不禁愣住了神,这个女人的气场,远远比过在场所有人的气场,只要她站在那,其她人瞬间都变成了庸脂俗粉。
“沈斯迦,我迟眠爱记仇,你今天不给迟家脸面,那么以后我也断然不会给你脸面。”
所有人仿佛已经忘却了刚刚沈斯迦风流不堪的行为,只看到了此刻沈家大少和迟家千金,凑的那么近,一副两小无猜,亲梅竹马,郎才女貌的样子,却不知两人见面就掐起架来了。
迟沅江虽说想和沈家联姻,但沈斯迦今天做出的混账事,实在令他脸上无光,他好歹在云城也是有一席之地的,被这么一个小辈给怠慢了不说,平时做出的风流韵事那可是满城飞。
以前只是听别人说,以为年轻人血气方刚,一时冲昏了头脑,也是常有的事,今天沈斯迦倒是让他大开眼界,这么多人在场,指不定明天在圈子里到尽让人看了笑话去,指不定还被说成什么样。
若不是迟家需要沈家在政界上的照拂,他怎么可能会容忍沈斯迦今日的荒唐行为。
迟沅江怒不可遏,怒火在胸中翻腾,心头那一把无明火,焰腾腾地按捺不住。
“沈总,今天这事,你可得有个交代啊!好歹我们迟家也是要脸面的。”
沈复自知这次的确是沈家理亏在先,看着迟沅江在气头上也不好说什么。
“沅江啊,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和眠眠一个满意的交代。”
他千说万说,好歹是把迟沅江稳住了,好在沈斯迦也没在给他惹出什么乱子,这场联姻就在迟,沈两家的家主默认下,就这么定下来了。
起初沈斯迦还不乐意,但到底碍于父亲的面子威压之下,还是点头应允了,到时候婚礼场上新郎会不会出现,那可就是他说了算。
在他沾沾自喜的同时,沈老爷,可早就想到这些了,他被儿子给坑了一回,可不会在被坑第二回,毕竟他这个儿子他还是了解的,他会轻易妥协,除非天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