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钱,特别喜欢,大概是小时候穷怕了。
从我第一次在电视里看到大城市的高楼大厦,碎纸迷金,我就发誓一定要走出这个三十六线小县城。
我确实走出去了,但并不是像励志剧那种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出去的,而是背着同性恋的骂名滚出去的。
没有人理解我,一个都没有,哪怕生我养我的父母都不理解,骂我是怪物。
但我知道,我他妈不是怪物。
我是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只不过我喜欢的是男人而已。
我有时也在纳闷,都他么是分泌雄性荷尔蒙的,为什么我的XP只能对男人起化学反应?
这个答案怕是要列入世界未解之谜了。
到了大城市的生活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好,我一没手艺,二没学历,唯一会的就是喝酒。
大概遗传了我那个酒仙老爸。
翻看了无数街边小报和电线杆上的招聘野广告,我瞄准了一个活计——销售经理。
我为什么敢应聘这个职业呢?因为这个工作内容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招聘职业:销售经理
工作内容:推销酒水
学历:学历不限。
工作年龄:没有要求,可以手把手教。
最能打动我的其实是最后一句话,包食宿,工资日结。
天呐噜!真是天降大任于我身上也。
后来我才知道,漂亮的头衔不过是掩饰酒托的事实。
但是我也认了,因为我需要钱,需要住宿的地方,需要在海城扎稳脚跟。
不过这活儿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能接触到有钱人。
我的目的很明确,为了钱而努力奋斗。
在这个不大的酒吧里,我学会了如何套路客人,无论男女,我都能和他们喝成兄弟姐妹。
我隐瞒了我的性取向,因为我发现原来大城市对gay的包容度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宽敞。
无非就是比我家的小县城多了一条人行道而已,只有那一小撮人在里面行走。
即便这样我也很开心,因为我认识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好基友——樊鹿。
也是他把我推荐到上海一家顶奢的gay吧当酒托,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再大的场子,我的终极目也只有一个,使劲给客人灌猫尿,他灌多了,我的钱包也就鼓了。
这点路子我在之前那家小酒吧,已经玩的驾轻就熟了,丝毫不慌。
结果我去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傻逼的离谱。
高端会所里,大佬们根本不是睁着眼睛喝的,人家是闭着眼睛品的,我他妈就得跟着品,品着品着,气氛就不对了。
身边大佬的手跟条蚯蚓似的这动动,那蹭蹭的,我身体被迫拧成了麻花状,努力躲着他的咸猪手。
大佬察觉到我的抵触,脸色暗了下来,“小白啊,来这儿上班,就别那么死板嘛。”
我脸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
还别那么死板,我要是不死板,就他妈变成床板了。
我特意掐准室内洗手间被占用的空隙,搓了搓双腿,对旁边梳着地中海发型的肥肚腩说,“哥,我尿急,先上个厕所,回来咱俩再接着喝。“
肥肚腩虽不想让我走,可看着洗手间紧闭的房门,还是不得不让我离开。喝酒人都知道这尿劲一上来,真是挡都挡不住。
我几乎是逃荒似跑出了包房。
卖酒,老子擅长,想我卖身?呵,做梦!
想是这么想的,直到遇见宋御前我都是这么想的。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去了洗手间,结果撞见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和一个男孩纠缠不清的身影...
这个男人就是宋御。
我叫白玉。
名字谐音都一样,神他妈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