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叶尘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在小姨子房中。
外面脚步声由远而近,随即门把手转动,叶尘还没反应过来,一声惊叫就响彻整个别墅。
“流氓啊~”
来人是叶尘还在上大学的小姨子,陆凌雪。
今天周末,她回来拿些东西,没想到一进自己房间,竟看到这样场景。
“小雪,你听我解释......”
“解释你妹,滚!”陆凌雪吼道。
叶尘叹了口气,刚走出房间。
身后“砰”的一声巨响,陆凌雪关上了门。
“傻子,流氓!真不知道我姐怎么想的,竟然找你个废物入赘我们陆家,怎么不去死啊你!”
门外,还未走远的叶尘听到骂声,脚步一顿。
废物?傻子?
类似的称呼,他已经背了十五年。
其实,原本叶尘聪慧过人,家境也不错。
怎料九岁时父母离奇失踪,他成了孤儿。
叶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他哭着满世界找父母,最后累倒在路边,没有一个上前帮忙。
后来,有个路过的好心小女孩,用小花伞给他撑起一小片晴空。
☔
那个小花伞,成了他心中难以磨灭的记忆。
叶尘已经忘了当时怎么回的家。
只是后来觉得脑中多了些东西,都是与医学和修炼有关的知识。
可是他懵懵懂懂,根本不理解。
同时,脑中还留下了一道苍老的声音。
“孩子,你必须先忍辱负重,接受十五年的考验,方能获得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力,才能找到你的父母!”
接下来,残酷的考验开始了!
第二天醒来,叶尘就发现自己变成了聋哑。
而且一聋哑就是五年,他只能根据口型猜测别人所言。
不过,却锻炼出观察入微的眼睛。
五年后聋哑刚好,却遭其他孩子欺辱,用强光手电照瞎了他的眼睛,又是五年,只能通过耳朵和触觉去感知世界,锻炼出非凡的感知能力。
苦熬十年,叶尘本以为灾难已经过去,可眼睛刚好的那天,他就摔了一跤。
没成想竟摔成了智商只有75,要知道,普通人智商最低是80,五年来,他付出别人几十倍努力才勉强完成医大学业,锻炼出超凡心性。
五年聋哑五年瞎,五年低能做二傻!
而且大学期间最困难的时候,曾救过一个跳水轻生的漂亮女孩,为了报恩,那个女孩成了他初恋女友。
可有一次他提前回家,在合租屋内竟撞见女友和一个富二代,在席梦思上坦诚相见,热情交流!
整整十五年!
叶尘凭着心中一定要找到父母的毅力,再多屈辱,都咬牙熬了过来!
今天中午,老丈人去了公司,叶尘正在洗碗。
丈母娘在旁边磕瓜子,一边将瓜子皮随手扔在地上,一边骂道:
“你个败家玩意儿,怎么用水管冲着洗碗?水不要钱吗?用盆洗!”
叶尘没吭声,默默照做。
“你个废物,半盆水能洗干净吗?”
叶尘加满一盆水,继续洗。
“你个**,怎么用整盆水洗?浪费!”
叶尘手一顿,入赘后,他就成了低等下人。
每天都像个奴隶般干活,晚上还得伺候丈母娘他们洗脚,稍有差池就会惹来一顿恶骂。
这等事情,对一个男人而言,是何等屈辱!
叶尘努力深呼吸,十五年时限未到。
就算不能忍,也得忍!
丈母娘嗑完瓜子,拍拍手看看时间,说道:
“哎,那傻子,我去给凌霜送饭了,你别闲着没事干,把屋收拾干净!”
叶尘的老婆陆凌霜是个医生,这几天忙得胃不舒服,丈母娘心疼女儿,要去医院给她送午饭。
丈母娘走后,叶尘一个人在家正在扫地,突然感觉脑中“轰”一下,一道苍老的声音在心中响起。
“孩子,你已经通过了考验。”
叶尘一惊,这声音好熟悉!
十五年前父母刚出事那天,他也听到过,这道声音让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查出父母失踪真相。
今天,这道声音再次出现!
“孩子,今天就是你觉醒的日子,自此后你将不再平凡!”
声音至此消失,随后叶尘感觉到体内气息涌动,似要冲破枷锁。
叶尘稍微整理下信息,瞬间有所明悟。
这时,他体内气息越来越强,已有了不受控制的迹象,如果不马上修炼引导,随时可能爆体而亡!
但他却咬着牙上楼,回屋就直接坐在地上,按照脑中的浩阳功法进行周天运转。
在痛入心髓的痛苦中,体内狂暴气息全部导入经脉被驯服,并冲破了那道无形枷锁。
第一次突破,成功!
缓缓睁开眼睛,叶尘才发现竟不是自己房间。
看来是刚才神志模糊,错进了小姨子房中。
低头看看身上,叶尘苦笑一下,“大意了。”
原来,刚才修炼时从体表溢出的浩阳之气,把衣服冲破成碎片,散落一地。
接着,就发生了开始时那尴尬一幕。
叶尘洗个澡换上衣服,丈母娘马巧兰打来了电话,说煲的汤忘了带,让他马上送去。
“好的,妈。”
“说多少次了?别叫我妈!整天吃我女儿喝我女儿的窝囊废,连个工作都没有,真不如死了算了!”
骂完,在医院三楼医生休息室内等女儿的马巧兰挂断电话,换上一副笑脸看向身旁的年轻男子。
“不好意思,刚一见面就让你看笑话。唉,阿姨年纪大了,总是忘事儿。”
年轻男子叫夏剑,是马巧兰闺蜜的儿子。
身材欣长,脸庞俊美,嘴角始终挂着绅士般的微笑。
“兰姨,您哪里年纪大了?给不认识的人说您才二十五岁,他们都得信。”夏剑如春风般笑道:“我听说凌霜在这儿工作,所以一下飞机马上就来看她,您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马巧兰笑道,瞥了眼放在一旁的9999朵玫瑰超级大花篮,暗赞豪气。
再想想自己那窝囊废女婿,更觉的叶尘狗屎都不如。
“兰姨,要不是我当年出国深造,说不定现在就能喊您一声妈了。”夏剑惋惜道。
“唉,都怪凌霜那孩子太任性。”马巧兰苦笑。
“呵呵,我听说您女婿是个纯吃软饭的......哦,不好意思,兰姨,是我口误,应该说他没有工作,是吗?”
当初,他一直将陆凌霜视为自己囊中之物。
马巧兰心中一阵烦躁,说道:“行了小剑,咱们不说那废物,还是说说你这几年的发展吧......”
就在两人有说有笑时,穿着一身地摊货的叶尘提着保温桶匆匆赶到。
可他刚一进休息室,一道嘲讽就传来。
“兰姨,这民工就是您女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