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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珩穿着一身西装从楼梯下来,手里拿着一大捧鲜艳的玫瑰花。
他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单膝跪地,神色虔诚犹如信徒,“思语,嫁给我吧。”
生日宴会一下子变成了求婚典礼,会场上的人一下子都惊呼起来,“答应他,答应他!”
乔思语娇羞地咬着唇,“阿珩,你别这样,你和书凝还没有离婚呢?你想让我做小三吗?”
这话一落,秦珩立马起来解释,“思语,你放心,我马上就会和沈书凝离婚,我就是想趁着你生日的这个好日子向你求婚。”
“你要是不开心的话,这次就不做数了,我下次再找个机会,好好布置一番,把你家里人和我......”秦珩的话还没有说完,乔思语就一把接过了花,凑上去吻住他的嘴。
“你心里有我就好了,名分什么的我不在意。”
乔思语一脸甜蜜地躲进秦珩的怀里,脸上的笑容还没落下去,就被一道声音打断。
“哟,这婚都还没离呢,就上赶着把小三扶上位了。”
说话的人是我为数不多的好友
她知道我和秦珩在一起后,还心事重重的告诉我结婚了也不能把事业放下,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
可是没过几个月,秦珩就以不想让我出去抛头露面为由罢免了我的职务。
我以为那是他爱我的表现,殊不知,他是不想让我知道他经常把乔思语带出去参加宴会。
“你胡说什么呢?你谁呀!”
“就是,不知道别乱说好不好,不被爱的才是小三!”
乔思语茶言茶语地过来安抚,“大家别吵了,方**是书凝的朋友,她没有恶意的。”
“谁是小三谁心里清楚。”
方依撂下这句话就转身走,没想到秦珩一把冲过来把乔思语搂在怀里,“我爱的一直是思语,沈书凝那个贱女人,我原本还想给她一点体面,没想到她心思歹毒还不守妇道,勾搭了野男人——”
“啪!”
话没说完,方依就一巴掌打了过去,“她为了你连命都可以不要!你竟然有脸诬陷她!”
“这一巴掌我是替书凝打的,你们这对渣男贱女!真是天作之合!”
那一巴掌把乔思语也打蒙了,她下一秒才反应过来方依知道我救过秦珩的事情。
赶紧跑过去查看秦珩的伤口,“阿珩,你没事吧?刚才那个女人好凶啊?她是书凝的朋友吗?”
秦珩捏紧了拳头,“对!沈书凝这个**,自己跟野男人跑了,还叫她朋友过来搅合你的生日宴。”
“等我找到她,看我不把她碎尸万段!”
我在心里冷笑,碎尸万段?我早就在三天前就被碎尸万段了。
乔思语给秦珩上药,保镖忽然急匆匆的推门跑进来,“秦......秦总,找到了一根手臂。”
黑色袋子套着的东西湿哒哒的在地上滴着水,散发出来的恶臭味让周围的人都捂住鼻子。
“什么鬼东西?我让你们找人,你们别一天天的给我找些烂肉块来糊弄我。”
秦珩把黑色袋子踹到地上,里面腐烂发胀的手臂骨碌碌地滚了出来。
无数的蚊虫扑飞起来,还有蛆从肉里翻出来。
乔思语吓得脸色苍白,秦珩连忙把人抱在怀里,嫌弃的一脚把那手臂踢开,“让你们去找人你们就给我找来这个?是工资都不想要了吗?”
“秦总,我们在手臂上发现了一道疤,怀疑是夫人的。”
秦珩闻言眯起眼,皱眉走过去,“什么疤?”
所有人都知道我手腕上有一道很丑陋的疤痕。
可秦珩不知道,我怕他嫌弃我,更怕他问我疤痕是从哪里来的,我每次都戴着腕表。
秦珩低头一看,果然看到了腐烂皮肉上一道醒目的疤痕。
他像是忽然间想起什么,猛地转身抓起乔思语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