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黄叔口中的老地方,
是我们刚到这里时候蜗居的桥洞,可惜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等了三天也没见到黄叔说的那个人的影子。
我蹲在寒风中瑟瑟,抱着手机中爹娘和黄叔的照片泪流不止。
“想报仇吗?”
一个悦耳的女声响起。
我下意识的抬头,便见到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子站在了我的身前,她个头儿很高,皮肤很白,雪花落在她的肩头,似乎要与这天地间的白雪融为一体。
她......
就是黄叔要我等的人?
“我要报仇!我恨不得立刻就杀了他们,给我爹娘,给黄叔报仇雪恨。”
我咬着嘴唇,沁出了血,我定定的看着眼前天仙一般的姑娘,一字一句的说道。谁知,姑娘伸出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尚在迟疑。
没想到姑娘抿着嘴,随即狠狠一巴掌就扇在了我的脸上。
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她给我上的第一堂课,是为了告诉我,再大的仇再深的怨,没有足够大的拳头就只能忍着,否则就要挨打。
我的脸肉眼可见的肿胀了起来。
随即,姑娘伸出了手,朝我弯眉一笑,如百花盛开。
“我叫秦小茹。”
那是我和小茹姐的头一次见面,虽然她从来都不让我叫她姐,她的跟脚我也并不清楚,但我明白,小茹姐一身本事让我惊为天人。
说起来我们老白家的传承在偌大的江湖中也算顶尖,虽然白家人不再倒斗,但往上数三十年,那白家的摸金校尉也算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人物。
但我却知道,我们白家的本事,比不上小茹姐一丝一毫。
她把我带回家,让我吃饱穿暖,而第二日一早,就叫我起来练功。我少年早慧,已然将家中的传承练了个七七八八。
可小茹姐教我的东西,却包罗万象,种类驳杂。
她教我冬日听雪,夏日辨蝉,她教我舌尖藏针,一心三用,手里乾坤。她会叫我在人潮涌动的闹事当中,捕捉到其中稀碎的声响,也会带着我为练出一双火眼金睛,吊藏楼,属大篆......
本领太多,我很难想象,只比我大了三岁的小茹姐会懂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可我追问她的跟脚,小茹姐从来都是避而不谈。
“该你知道的你迟早要知道,不想叫你知道的,你来问我也不会说。”
“你们白家人金盆洗手,早已不再做摸金校尉,可你白小飞想要报仇雪恨,就不得不踏入这古玩行。”
小茹姐理所当然的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她告诉我,当初我爹娘被算计不小心入了局,而想要破局,就得当的了棋手。
本事再其次,首先要搞懂人心。
说到底,入局出局,想要战而胜之,无往不利,终究是玩弄人心的把戏。
“鬼疤脸,红尘女,都是下九流门槛子顶破天的爷,盗门失传十之八九,除去那些鸡鸣狗盗,就剩下几只传承有序。”
“你爹娘锋芒太盛,不知遮掩,这才入局死的凄惨。而你想要报仇,就要当棋手,而想要当好棋手,就得先学会入局。”
秦小茹的话说的云里雾里,当时我压根就不清楚其中的含义。
只是有一句话我听的明明白白。
想要报仇,我必须要掌握小茹姐交给我的这些记忆,和我原本的家学传承合二为一,才有资格走上报仇的路。
‘鬼疤脸,红尘女......’
我跟着小茹姐七年时间,没有一日,我不再想起这两个人面目可憎的模样。
鬼疤脸的凶狠,红尘女的薄凉,我不敢忘,我怕稍有懈怠就会忘了我自己身上背负的深仇大恨。
七年后,我学有所成,我掌握了小茹姐交给我的那些东西,甚至青出于蓝,连小茹姐都不再是我的对手。
天文地理,奇门杂学,乃至心里和微表情我都自学到了顶尖,我自以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入局报仇的资格。
而小茹姐却用一场生动的教学给了上了一课。
直至今日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微醺的午后,自从我学有所成后小茹姐带着我在长安定居开起了一家古玩行,算是我历练。
不过自我成年后,小茹姐退居幕后,多半都由我在操持。
那天下午,我正靠着大槐树下的摇椅在树下纳凉,心中琢磨着何时向小茹姐提出离开的要求,学我已经学的差不多了。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我跟在小茹姐身边七年时间,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孩,我的本事已经达到了能够行走江湖的水平。
可每次问小茹姐,她都告诉我要再等等。
这几天她独自外出,更是连点消息都联系不上了,我正在想着,砰砰砰,店铺的门被推开,随即一个贼眉鼠眼的胖子贼兮兮的走了进来。
他体重怕是有二百八,可身姿却很轻盈,我目光微不可查的撇了一眼胖子的手指头,褐色带绿,直接开口。
“蘑菇?”
这是黑话,投石问路的意思。
“老板敞亮,我叫金宝,是路过的泥鳅。途中走过贵宝地,吹不得山间风,特意来掏碗香茶喝。”胖子贼兮兮一笑,说着就往店铺里窜。
他这话的意思是自己个儿刚从外边回来,风吹雨大,路过拜神,顺便有事相求。
我眯了眯眼,随即道。
“宝爷大度,可我这庙小接不了大活儿,外头天宽路阔,泥菩萨各显神通。”
说完,我伸手一指,就准备闭门谢客了。
这也是当初小茹姐给我立下的规矩,那就是不要轻易入局,更不要轻易去接待一个不知跟脚的陌生人。
所以这店铺开张了有些日子,我只做熟悉的包袱军。
这也是黑话。
也是古玩江湖中行当人才知道的俚语。
古玩这一行,放在明面上的官盗(考古队)不少,但像是长安这样的十三朝古都,三教九流更是齐活。
像是我们这种开了店铺,凭眼力本事吃饭的,叫做坐地商。
而居无定所,搞到了好玩意就挨家兜售的则叫做包袱军,这伙人往往居无定所,手里头真东西或许有,但素来都是看人下菜碟。
除此之外就剩下啃地皮。
意思是这类人比包袱军还要不如,后者起码需要一定的眼力兜里有一两件真货,而啃地皮则是耍勇斗狠,急了眼,黑吃黑都不在话下。
这三种人我最讨厌的就是啃地皮。
而显而易见,眼前这胖子就是个地痞党,因为他手上沾着土腥味,他前脚进了店门我就闻出来了。
“别介,小老板,开店做生意,哪有往外赶人的道理。”
“再者说,咱个来这店儿,可是过了桥的。”
过了桥?
“谁?”
我顿时凝眉,开口便问。
“这位。”
闻声,金宝嘿嘿一笑,手中一扬,一块破碎的玉石出现在了他的手中。那是一块拇指大小的玉石,年代看起来有些久远。
只是望着这块破碎的玉石,我的眼中登时凝住。